服务对象
有新乡市(不包括新乡市所属的县市,下同)户口或在新乡市有工作单位以及在新乡市创业的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
受理条件
1、非普通高校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通过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的学位证翻译件及原件、通过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的成绩单翻译件及原件。
办理流程
1、存档人员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后,将档案及相关材料和身份证一并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
2、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并发给存档凭证,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
受理部门: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
受理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代理部门:新乡市及时雨跑腿代办服务公司
咨询电话:18738341238